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環境保護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:
為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,統一管理尺度,我部組織編制了機場、港口、水利(河湖整治與防洪除澇工程)三個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(試行)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參照執行。國家環境保護政策和環境管理要求如有調整,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按新的規定執行。
附件:1.機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(試行)
2.港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(試行)
3.水利建設項目(河湖整治與防洪除澇工程)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(試行)
環境保護部辦公廳
2018年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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